招标文件的澄清——设备(配件)
发布时间:
2017-03-30
设备(配件)
招标文件的澄清
各投标单位:
设备(配件)(招标编号:ZFLX-ZBB-20170219)的招标文件进行如下修改及澄清:
1、第5标段第8项液下泵,技术要求由“流量15m3/h,扬程30米,液下深度18m”,修改为“流量15m3/h,扬程30米,液下深度1.8m”。
2、第7标段第18项熔芯,规格型号由“M1/500 ES/KA φ5*30”修改为“M1/500 ES/KA φ5*30”。
3、第11标段第65项,名称由“六角螺栓(8.8级)20#钢”修改为“六角螺母(8.8级)20#钢”。
其他数据保持不变。
特此澄清!
中纺院绿色纤维股份公司
2017.03.30
以上澄清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,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出实质响应。请投标人收到本澄清后,签署下面的回执, 扫描发送至:liuyanrui@cta.com.cn
回 执
中纺院绿色纤维股份公司:
我单位已收到设备(配件)(招标编号:ZFLX-ZBB-20170219)的全部澄清及补遗文件,共1页,特此确认。
投标人名称:
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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